2019年7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卢荣春厅长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去年7月,省委在全国率先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省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省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省委“1+1+9”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共实施109个项目审计,重点审计了省市县财政管理及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资金绩效、“三大攻坚战”、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国有企业以及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项目等7个方面内容,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往年相比,报告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亮点,主要有:
一、审计全覆盖迈出坚实的步伐
按中央和省委对审计全覆盖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坚持“两统筹”推进科技强审,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进一步夯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监督网络体系。在对政府“四本账”全口径监督的基础上,首次实现了对省级、21个地市、122个县区三级财政“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审计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跟踪。同时也首次实现了对省直102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有效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在省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省级决算收入不完整、部分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指标未按规定提前告知市县、分配市县的部分专项资金不够精准导致被清算收回或重新安排、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或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导致未能形成实际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未及时分解下达、未按规定完成2017至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拨金清算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管理不科学、未按规定分解下达全省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等;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有的部门和单位预算编报不完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固定资产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在市县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市县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或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或虚增预算收入、提前列支或多列当年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未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滞留闲置等。
二、绩效审计力度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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